为切实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落实整改责任
针对治理中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督办领导,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对于突出问题全面进行分析反思,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督促检查
督查专班制定详细的督查计划,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对全系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三、畅通诉求渠道
充分利用微信、意见征求箱、投诉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移交纪检机关调查处理。
四、严肃追究问责
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及时、不负责,态度消极、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以上内容,敬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724-2335535 12328
监督邮箱:jmsjty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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