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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驾校违规培训的情况通报
日期:2017-05-05  发布时间:2017-05-05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直属运管所,各驾校:
    近期,我局与交警部门建立培训约考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后,交警部门向我局移交了3月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合格率公告》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通过核查发现部分驾校存在伪造培训记录、未提交培训记录等不按学时要求违规开展培训的问题。目前,市局已责成各运管所(局)针对问题分别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时违规问题。
    经查,3月份期间京山英驰、荆门安程、京山万通等驾校未按照规定的学时开展培训业务且使用大量伪造的培训记录到交警部门约考。事后辖区运管所(局)立即约谈违规驾校负责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招生业务(暂停科目一培训审核),依规处以相应罚款,并将相关信息函告至交警部门暂停科目一约考业务。上述3所驾校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违规情节十分严重,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在全市驾培行业中予以通报批评。请各驾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培训经营活动中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另外,荆门旭冉、荆门先龙、荆门荆通、钟祥老任方向盘、钟祥新旺、钟祥文敏、沙洋华康等驾校也存在上述问题,但其违规相对情节较轻,市局已责成辖区运管所(局)分别对驾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依规处以相应罚款。
    二、存在其他问题。
    各运管所(局)在3月份还对部分驾校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少数驾校存在学员档案不健全、培训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各运管所(局)执法人员在做好相关影像书面记录后,也分别对违规驾校进行了相应处罚,要求立即对有关档案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相关要求。
    驾驶员培训过程中规范使用计时培训系统、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培训学时,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7〕31号)、《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全市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纪要》(荆政纪要〔2015〕4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培训质量的必要手段,是强化学员安全意识养成的有效途径。各驾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大纲学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同时,各运管所(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计时培训系统强化学时监管,督促和监督驾校教学行为,结合市局定期通报对违规驾校视情节一律采取先约谈整改、后罚款停招、再社会公示等处罚措施。市局将监督各运管所(局)是否履职查处违规行为,如发现查处不力或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抄告上级主管部门予以督办。


                                                                   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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