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表应由因公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钢笔或毛笔填写。
(二)填写时,必须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三)凡本表中未包括的项目,又需要加以说明的,可填在备注栏内。
(四)因公赴香港、澳门地区的人员亦须填写本表。
(五)本表应按期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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