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全省运管机构以“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积极转变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从三个方面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道路运输行业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2015年,取消了汽车租赁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两项行政许可,并修订了《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下放省际市际客运经营及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许可权限,省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减至2项。将4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员的培训、考试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由市州运管机构负责,出租汽车有偿使用管理实现了属地管理。
二是做好加强监管的“加法”。2016年,针对下放的省际市际客运经营及道路旅客班线经营许可事项,及时制定监管举措,重点对下放许可业务办理中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对许可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提出要求,确保我省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阳光、廉洁透明。2017年,省运管局组成专班赴十堰、襄阳、宜昌、荆州、黄冈等地对下放审批业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指导各地做好许可事项的下放工作。
三是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要求,完善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批业务手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编发《湖北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经营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业务办理指南》,制定《汽车租赁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备案工作流程》。编制《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服务指南及审查细则》,加快“道路运输四级协同系统”建设,完善全省道路运输业务流程办理平台,深化网上行政审批应用。
目前,省级运管机构正在研究细化监管的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