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湖北交通运输“攻坚突破年”,根据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 2013年全市质监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质监行业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全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突出质量安全中心工作,努力提高监督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度,规范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平稳提升,为新一轮交通运输大建设大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完成年度质监目标。2013全年监督项目:一级公路路基38公里、路面52公里;二级公路路基104公里、路面127公里;县乡道改造4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国省道危桥改造10座456延米、农村公路桥梁733延米。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紧盯工作目标,努力做到“7个100%”: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重点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落实率100%,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合格率100%,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10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100%,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证率100%。做到“2个90%以上”:钢筋、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及半成品抽查合格率90%以上,抽检项目总体合格率90%以上。做到“一杜绝一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行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全市质监体系更加完善,县市专职监督机构能力有所增强。
二、坚决贯彻工程建设先进理念。一是督导各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贯彻建设标准化的先导理念,全面落实省厅建设标准化各项要求,推进工程标准化建设,努力做到各个环节遵守标准规定,工艺工法按照标准执行,工程质量满足标准要求,从根本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普通公路和水运工程也要按照建设标准化要求,积极试点,大力推广。二是督导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责,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从源头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对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主体行为及工程实体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惩诫违规行为。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格局。三是督导各参建单位深化对交通科技创新的认识,紧密结合工程特点和难点,围绕建设标准化工艺工法、复杂地质、长大隧道施工、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程安全监控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以科技创新支撑和服务交通建设,促进交通优质安全发展。
三、狠抓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对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更加严格规范的监管,完善细化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内容及考核标准,强化对参建单位的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落实的检查考核,减少主要管理人员频繁变动和降低资质变更的现象,特别是要强化“三个关键人”的全面履责。项目总监、驻地监理、项目经理三个岗位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岗位,要强化对合同到位情况的监管,无特殊原因的必须按投标文件到位;要强化对过程变更情况的监管,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的,手续要完备;要强化对持证情况的监管,无证上岗的,要坚决予以制止;要加强检查考核,对长期不在岗、在质量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或其他违规行的,坚决清退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按规定列入黑名单。促进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四 、狠抓原材料监管。进一步抓好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监督,实行突击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和频度,对橡胶支座、防水卷材、止水带止水条、外加剂、钢绞线等特殊材料和钢筋、水泥、砂石料等主材加强现场抽查,对于多次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和生产厂家限制进入荆门交通建设市场;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原材料进场台账、检验台账、检验频率和检验报告的督查,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原材料控制。
五、狠抓过程监督。一是强化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以科学的态度确定合理建设工期、合理控制造价,避免盲目赶工、恶意压价现象的发生,为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及质量检查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对照项目实际,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遵照执行,把好施工方案审查关和开工报告审批关,做好原材料和工程实体抽查,认真开展旁站、巡视工作;督促设计单位细致勘察,精心设计,做好设计交底,规范设计变更,加强现场技术服务工作。二是注重过程中质量督查。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实体质量、内业资料问题,通过各种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巡视督查,加强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加强现场施工工艺、施工自检资料和监理抽检资料等方面的监管,打击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施工作业,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质量水平。三是狠抓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要加大问题整改的复查力度,对于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专项验收发现的问题均要进行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对于整改不彻底、不及时的参建单位要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坚决扭转老问题重复犯的现象。
六、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一是继续加强监理企业和人员监管。加强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定期检验和资质复查工作,严格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吸收优秀企业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坚决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和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个人拦在市场门槛之外。要采取严格证明材料、结果公示公开、突出重点核查等手段,提高审查工作质量。要严厉惩处申报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对申请事项不予许可,同时将违规失信行为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继续贯彻落实《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要求,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从业项目一对一进行登记,确保监理工程师有序、正常流动。开展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结合监理岗位登记工作,做好监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规范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引导监理人员向知识结构合理、设计、施工、监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培树先进监理工程师典型,扭转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下降的局面。二是继续加强检测行业管理。按照部质监局“加强监管、提升素质、调控规模、进退有序”的检测行业管理思路,我省检测行业管理的工作重心要从市场培育转到规范与培育并重、更加重视规范上来。严把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关。严格执行等级标准和评定工作程序,确保通过等级评定的检测机构硬件环境、人员设备资源、技术能力水平、业绩积累程度等基本素质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对拟通过评定检测机构后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评定工作的实际效果。严格从业行为管理。积极探索检测机构和持证人员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督查、换证复核、信用评价等动态监管制度。定期组织能力验证(比对试验)活动,掌握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现状,促进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持续提升。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引导市场全面应用评价结果。规范使用动态监管信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用好信用评价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试验检测市场退出机制。三是强化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管理。建设项目部要按信用评价标准真实反映履约和履职情况,公正进行初评价;各级质监机构要注重收集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失信行为,要把平时的督查、检查、验收活动与信用评价挂钩,发现失信行为的,要及时进行确认和记录,在我市范围内建立完善共享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和持证人员的信用评价基础资料,用好信用评价这个有力武器,不断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七、狠抓施工生产安全。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审核监督。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重点工程项目新开工前,督导建设单位必须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及人员配置、持证情况、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批情况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报监督机构备案并申请复查。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强化平安工地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检查力度。继续执行“一月一检”工作方法,切实加大项目在贯彻落实省厅若干规定、重大风险源的现场保障、危险性工程执行安全专项方案、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参建单位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三是完善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机制。重点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将按交通运输部要求严格组织开展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对项目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并将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八、狠抓交竣工检测工作。进一步规范竣交工检测行为,严格执行检测方案审查、进场验收、中间检查、过程跟踪、报告审查等工作,做好过程跟踪,加大对检测行为的监督,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加大对建设单位竣交工检测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结合竣交工检测结果和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客观公正地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九、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和县级质监机构指导。各县(市、区)监督办要做好规章、制度和计划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管工作实效,完善监督手续,通过对监督申请资料的审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执行建设程序的监督,强化监管手段,做好监管项目的前期监督、过程管理和质量鉴定工作。
市质监站要做好对县(市、区)监督办的工作指导。通过检查、抽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管和对县(市、区)监督站(组)的管理。
市质监站要做好对县(市、区)监督办的工作指导。通过检查、抽查、考核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管和对县(市、区)监督站(组)的管理。
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念,强化各级质监人员监督执法意识,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监督水平,在全市交通质监系统开展法制知识、执法业务、专业技术、规范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培养有责任心、监管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质监人才,大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干、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促进监督工作法治化。监督力量比较薄弱的县(市、区)质监机构,今年要积极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新进人员必须满足思想道德、专业技能等素质要求,保证70%的在岗人员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动真格、见实效,规范自身行为,树正气、敢碰硬,增强政府监督公信力,严格履行政府监督职责。深入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自律,积极开展廉政走访调研,完善预警机制,畅通预警信息传递渠道,落实监督预防措施,坚决做到廉政“高压线”不能碰,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规范高效、廉洁为民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