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湖北交通运输“服务提升年”,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法规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核心,全力提升交通运输体制创新和行政执法能力,努力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现跨越发展和服务“中国农谷”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法制氛围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健全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以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力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新形象,为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面对面地向行政相对人和群众宣传交通法规,树立依法、守法的意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省、市统一部署,不断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认真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整训工作,督促和指导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文书填制培训,采取模拟办案、以案说法、言传身教等多种互动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
(五)加强执法形象建设,有序推进执法标志标识、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场所外观“四统一”工作。
(六)以规范执法程序为核心,优化交通执法流程,推广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促进履行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坚持文明、规范执法。
(八)继续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工作,促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
(九)做好行政复议和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及时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执法。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对重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完善应对和防范措施。
(十)认真贯彻落实《荆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加强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诉讼情况,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逐步完善公共事务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发挥社会各界参与作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着力推进依法治理,服务交通行业发展
(十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文件及时组织修改完善,保证有关文件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
(十三)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荆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职责,落实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十四)研究制定规范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制度及实施办法,切实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十五)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大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整治公路违章建筑及占用公路打场晒粮、打击非法经营车船力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