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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省政府批准同意组建黄冈港并列入全省重要港口
日期:2018-05-04  发布时间:2018-05-04  阅读次数:

  日前,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黄冈市沿江团风港、黄州港、浠水港、蕲春港、武穴港、黄梅港六个港口整合为“黄冈港”,组合后的黄冈港列为湖北省重要港口。

  黄冈市境内有团风、黄州、浠水、蕲春、武穴、黄梅6大港口,长江主航道里程约200公里。全市共有212.9公里长江岸线、68.3公里洲滩岸线,岸线总长281.2公里,沿线河势稳定,水域、航道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建港条件,可常年通行5000吨级船舶。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港口资源整合,发挥黄冈市港口组合效应,保护好、利用好港口岸线资源,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沿江团风港、黄州港、浠水港、蕲春港、武穴港、黄梅港六个港口整合为“黄冈港”,列为国家主要港口,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下一步,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快组织编制《黄冈港总体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市政府批准实施。在港口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各港区功能定位的研究,注重岸线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并结合当前长江港口码头整治、砂石集并中心建设等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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