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为更好的完成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市港航局按照财政预算编制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秉持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重点支出、统筹财政资金、强化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市港航局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制程序: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编制与港航海事业务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有序延伸,强化项目精准管理;三是规范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精确预算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四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五是做好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下一阶段,市港航局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控制数”进行“二上”阶段预算编报,合理调整预算数据,保障2017年预算编报更加合理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