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交通运输企业2015年安全标准化考评达标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达标工作的通知》(鄂交安【2015】436号)精神和市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通知》(荆交发【2014】48号)要求,2015年底前全市必须完成标准化创建达标的交通运输企业应有135家(其中二类(含)以上维修企业76家,出租汽车企业17家,50台(含)车以上普通货运及规模较大货运站场企业13家,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7家,三级(含)以上汽车客运站6家,水路运输企业6家,企业员工在20人(含)以上的港口企业5家,城市公交企业5家),截止2015年10月31日,已申报达标考评的企业有54家,占目标任务的40%。
从目前情况看,尽管全市已全面展开了达标考评工作,但是推进的力度和落实进度,与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着少数管理部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考评进展不平衡,少数企业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观望思想严重等问题。当前,要按期完成考评目标,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艰巨。对此,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和考评机构、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就推进考评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达标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加强协调,强力推进;要明确专班专人负责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跟踪督办,负责人员要专事专干、全力以赴把创建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达标创建工作
要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和约谈措施,对工作不得力的企业及时进行督办和约谈,强化责任。对因重视不够或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创建工作滞后的企业,要及时派人深入实地督办督导,帮助分析原因、研讨措施、协调力量、解难帮困,加快考评进度。根据省厅鄂交安【2015】436号文件规定,凡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达标的企业,一律列为安全生产“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对象,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公示,在经营、投融资、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三、加强监管,巩固达标创建工作成效
要对已达标的企业加强跟踪问效,注重检查和督促达标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起来的较为科学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去落实、去运转,要通过严格的行业监管确保企业坚持不懈地按照标准化建设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