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门市运管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荆门市运管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5月10日
荆门市运管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运管机构改进政风行风,提升工作效能,全面依法履职,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荆门市交通运输系统关于2016年度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荆交发〔2016〕24号)和《全省运管物流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运物监〔2016〕42号)精神,结合全市运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将履职尽责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以推进道路运输转型发展为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运管机构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为民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运管队伍,为实现全市道路运输“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证。
督促检查工作坚持“统筹谋划、分层推进、分工落实、上下联动”的原则,在市局党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发现和解决一批履职尽责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和处机关各科室、队、所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和本机构内人员履好职、尽好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基层责任与追究管理机构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与改进干部作风一起抓,推动运管机构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成为常态、形成长效。
二、督促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督促检查主要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运管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越位缺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是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个一律”要求,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懒政怠政问题。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重视信访、投诉举报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严格兑现公开承诺事项,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针对问题严肃问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四、督促检查方式
(一)明察暗访。市监察局、省交通运输厅聘请的政风督查员和市局、市处聘请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全市运管机构及其所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各单位对明察暗访查找出的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并制定积极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发现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办问责。
(二)第三方监督。积极配合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的电话抽样调查。对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等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反馈,确保群众满意。
(三)集中评议。各地按照纠风办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职工代表汇报沟通,配合做好集中民主评议。
(四)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市处将配合纠风办和交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严肃追责,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工作步骤
市处负责全面指导全市运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运管机构按照地方统一部署、按照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运管处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从4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
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运管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做到责任、任务到单位、到个人。建立一级督一级、一级带一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督促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各单位实施方案(含时间进度安排表、工作专班人员联系方式)于5月15日前报市处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专班。(市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2.组织动员部署。市处5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运管局所在市处动员会后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人人知晓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
3.营造工作氛围。各所(局)通过宣传专栏、报刊、电台、电视台、短信、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运管部门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进行宣传和公示,及时发布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活动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运管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理解度、知晓度和支持度。
(二)查找问题(5月)
1.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上门走访、问卷调查、赴基层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运管机构履职尽责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各科室按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开展“五查”:一查履行主责、廉洁从政情况;二查忠诚履职、依法办事情况;三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情况;四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情况;五查信访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市运管机构受理体系;整合来访、来电、来信、媒体平台、网络平台、上级交办等6类投诉渠道信息;聚焦客运市场、动态监控、驾培行业和运政执法等4个重点领域;努力实现案件分办“0积案”、处理过程“0差错”、群众满意“0缺陷”。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局和省局。
3.开展明察暗访。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市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履职尽责情况和履职尽责活动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各县(市区)运管所(局)要积极组织明察暗访,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作出公开承诺。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各科室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结合本地本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流媒体、行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三)问题整改(6月-10月)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标准、时限、责任。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和处机关各科室整改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运政执法、道路班线客运市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机动车维修、驾培市场经营、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对征求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较多的事项进行专项整治,按照一个专项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科室)、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举报及纠风办、纪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问题,确保调查处理率、回访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在认真接受纠风办和主管局明察暗访的同时,加强层级督导,实行领导包联督导制度。市处成立处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每位处领导对口联系1-2个县(市区),对联系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点题监督,督导各联系点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处直各单位和处机关业务科室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履职尽责突出问题整改,主动对分管范围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处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县、市、区运管机构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4.加大问责力度。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以督促建、立行立改。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要有一起查处一起,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通报。
(四)集中评议和考核总结(11月-12月)
1.系统内总结考评。11月30日前,县、市、区运管所(局)和处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加强履职尽责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处汇总上报市局和省局。市处于12月20日前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
2.配合组织集中评议。年底,各级纠风办组织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积极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3.严格奖惩兑现。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结果纳入单位或个人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明单位评选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市处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居于当地参评部门末位,或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取消单位年终评先表彰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道路运输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全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快启动、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负第一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以及在督促检查中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诉求;整治一批影响道路运输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建立一批强化履职尽责的制度措施;培树一批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曝光处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及时向新闻媒体反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运管部门,虚心听取意见、全力督促整改的力度;认识运管部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心;感受运管部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加强系统作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要积极宣传运管系统的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平台和优质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
(四)及时整改,务求实效。要加强对一线的工作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督促运管机构依法履职尽责,以扎实的整改实效,促进上级重大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道路运输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道路运输转型发展取得实际成效。
(五)统筹协调,促进发展。要突出党建、安全监管、行业管理与发展等三大核心责任,围绕民生运管、法治运管、数字运管,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三抓一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和全面完成今年运管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奋力实现“十三五”道路运输发展开门红。
附件:1.全市运管系统加强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运管系统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安排表
3.市运管处班子成员加强履职尽责工作联系点
附件1
全市运管系统加强履职尽责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树才
副组长:王 尊、李山红、王 胜、周红亮、肖建华、
张红玲。
成 员:王武彪、高 明、张庆辉、李 红、黄 斌、李宝静、
车千里、黄群燕、孙 红、黄 卿、高 鹏、张宏峰、
刘平平、吕修华、王菁、向艳、廖晓娟、常小洁、
哈 勇、刘 军、肖光灵、严兆新、廖 鑫。
为做好这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处办公室,肖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联络员:车千里、黄卿。
附件2
全市运管系统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安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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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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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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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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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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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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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
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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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处班子会,研究制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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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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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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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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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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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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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张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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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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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局、省局报送《全市运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同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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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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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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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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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市运管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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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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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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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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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接受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工作专栏,设置网络举报邮箱、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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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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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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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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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报纸、电视、短信、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运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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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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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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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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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运管系统同步设置履职尽责12328投诉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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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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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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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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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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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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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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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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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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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机关各科室和处直各单位提交初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和问卷调查表;各县市区运管所(局)自行设计并发放征求意见函和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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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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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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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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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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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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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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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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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所(局)、举办政风督查员聘任仪式暨征求意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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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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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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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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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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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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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直各单位、处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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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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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征求意见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就群众反映强烈度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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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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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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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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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市区运管所(局)、机关各科室和处直各单位查找问题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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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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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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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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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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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处直各单位报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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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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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处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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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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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制定下发督促整改阶段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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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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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运管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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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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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运管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运政执法、道路班线客运市场、出租汽车市场、机动车维修和驾培市场、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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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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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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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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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投诉,调查处理纠风办、主管单位反馈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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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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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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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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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运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运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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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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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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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处领导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查访、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发现查找各地运管机构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办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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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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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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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范围履职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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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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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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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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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领导、各县市区运管所(局)领导带队对联系点履职尽责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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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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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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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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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和处直各单位制定相关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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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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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处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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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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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2016年度全市运管系统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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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相关科室、处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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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议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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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和处直各单位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送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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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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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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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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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当地纠风办组织的集中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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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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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各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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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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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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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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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运管所(局)、处机关各科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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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运管处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联系点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点
|
联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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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名
|
手 机
|
||||
1
|
邓树才
|
市运管处主任
|
钟祥运管局
屈家岭运管所
|
市处办公室
|
车千里
|
18064280389
|
2
|
王 尊
|
市运管处
党总支书记
|
京山县运管所
|
市处人教科
|
黄群燕
|
15872896802
|
3
|
李山红
|
市运管处副主任
|
沙洋运管局
|
市处运安科
|
高 鹏
|
18908690509
|
4
|
王 胜
|
市运管处副主任
|
东宝运管所
|
市处驾培办
|
刘平平
|
13886909118
|
5
|
周红亮
|
市运管处副主任
|
掇刀运管所
|
市出租办
|
肖光灵
|
13451176599
|
6
|
肖建华
|
市运管处
工会主席
|
市出租办
|
市处投诉办
|
王 菁
|
13597936228
|
7
|
张红玲
|
市运管处
党总支委员
|
市处稽查大队
|
法规科
|
吕修华
|
13908690335
|